世人都曉神仙好,只有功名忘不了! 古今將相在何方?荒塚一堆草沒了! 世人都曉神仙好,只有金銀忘不了! 終朝只恨聚無多,及到多時眼閉了! 世人都曉神仙好,只有姣妻忘不了! 君生日日說恩情,君死又隨人去了! 世人都曉神仙好,只有兒孫忘不了! 痴心父母古來多,孝順兒孫誰見了?
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
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
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性戀者的通信
星期日 2010年8月15日, Alain Delaporte-DigardLangues :
尊敬的長老我在尋求您的指點之前,請允許我首先祝賀長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務,最 重要的是,祝賀您對人類進步的貢獻。過去幾年中,我那些同為同性戀的朋友們 一直向我提問,他們有興趣瞭解佛教對同性戀的觀點。在今日世界裏,很難過地 說,同性戀仍然被當成是社會唾棄的物件,認為這些人不幹正事,只思淫欲。這 種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單位上對同性戀的歧視,這在亞洲國家尤其嚴 重。
根據我的理解,像伊斯蘭教與基督教這樣的宗教是譴責同性戀行為的,但是 我常常自問佛教是怎樣的態度。作為一個信奉佛教的同性戀者,我在這點上並沒 有清楚的瞭解。
我讀過您許多很好的著作,也聽過您的講經,我甚至在網站上讀過一些材 料,但沒有這方面的答案。
我的問題如下。
1.佛教譴責同性戀嗎?
2.假如一個真正的佛教徒,信奉佛教,然而同時也是一個同性戀,這算不算是破戒,特別是那條”戒不正當性事”?
3.假如兩個男人相愛,是否有錯?
對於同性戀,我還有更多問題想請教您。長老的許多著作講解了佛教的邏輯 與智慧。我可否建議長老寫一本關於”佛教與同性戀”的書,我個人覺得對這個 問題有許許多多的人觀點含糊不清。這樣做,有益於糾正社會對同性戀的看法。
我在最後祝願長老健康平安,希望長老繼續指導我們走向佛法之路。
達摩難陀尊者電子郵件的答復,2002年1月15日
謝謝你的電郵。我很高興你提出了這個問題,因為我意識到這個問題對於我 們周圍發生的一切極其重要。我們不能繼續假裝人類行為的這個側面是件羞恥的 事情,要是我們不理它,足夠長時間後,它就會自己消失。我同意,這個問題應 當有一本書作詳細討論,但這需要時間。在這期間,我希望這個簡單的答復有助 於你理解佛教對同性戀的態度。
首先,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,其主要影響來自英式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 分的看法,再加上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人以狹隘頭腦所加以的誇大。在亞洲, 特別是印度與中國,性事從來不被當成一種骯髒事件, 只能暗中享受, 或只為繁 衍後代。在印度,印度神廟裏的石雕足以證明,各種各樣的性行為(包括手淫) 是一種感官娛樂(KAMA-sensual pleasure)的表達方式, 在道德(Dharma-virtue)的 某個限度裏是可以享受的。我們作為人,有這個身體,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(不 僅僅是性)──我們渴望食物,愉快的氣味,美妙的聲音,等等。假如我們硬要 抵抗,當它們為罪孽,就好象用強力壓制天性,這是有害的。人們受無明 (Maya-ignorance)的影響,把身體看成真實存在,渴望滿足自己對感官娛樂的追 求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後,無明被知識(VIDYA-knowledge)與智慧 (PANNA-wisdom)代替。因此,在把身體看成虛幻印象時,自然而然就超越了這 種執著。我們看見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來以後放棄了性事,就象一個孩子長大後 不再玩那些玩具。性事本身沒有什麼錯。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(attachment)與受它 的奴役,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。這是當今娛樂媒體對性事的渲染利 用帶來的問題──誇大了性事帶來長久幸福這種神話。
我們佛教中每天持誦的五戒中第三戒是:“我接受這樣的訓誡,避免不正當 的性事。”首先我們注意到,這裏沒有強制性,沒有觸犯神的法律而受罰的懼怕, 但是在我們認識到執著於性事的危險後,我們自願地採取步驟來脫離執著,也就 是接受訓誡。
與此有關的是,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,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 然合法了。性事是一種人類活動,與天堂地獄無關。你要注意到,性事上的檢點 只是五戒之一。殺生要嚴重得多,因為你更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。性事由 欲望(craving)造成,類似於對食物,酒精,麻醉品,財富,權力的欲望。對其中 任何一種的執著都構成了”缺乏技巧”。佛教勸告人們放棄任何這些執著,因為 它們會把我們更緊密地束縛於輪回之下。而且耽於性事還會導致其他的惡果。從 這裏可以看見,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”錯誤”,而異性戀就”正確”。兩種 都是用身體進行的性活動,都是淫欲的強烈表現,都增加我們對現世的渴望,使 我們在輪回中陷得更久。無論是兩個男子,或者一對男女戀愛,都出自相同的人 身局限,也就是沒有把身體看成空無實相。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,就如同佛教並 不譴責任何錯事。我們出於對真相的無明而行事,因此所作只錯在”缺乏技巧 ”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他人。我們的責任是幫助他人瞭解到,他們這樣是出於 無明,和怎樣找到真正的快樂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 的人,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他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。我們知道,我們一 隻手指指向別人,就有三隻手指指向自己。
總之,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,起源於無明,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”有罪 ”。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對身體的淫欲,渴望,執著。有了智慧我們學會怎樣脫 離這些執著。我們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,有罪的,但是我們也不遷就它,這是因 為它與別的性事一樣,延緩我們從輪回中的解脫。
祝你在佛法修持中進步。
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
「同志」豈必承負罪軛?
釋昭慧
(玄奘大學宗教學研究所教授兼應用倫理研究中心主任)
台北市政府連續七年編列預算補助同性戀活動,九月底更將有三十對同性伴侶,在市府舉辦的同志公民運動中完婚。二十六日報載:多名宗教人士為此公開抨擊北市 府放任同性婚姻合法化,將助長「亡國滅種」,甚至讓愛滋病毒加速擴散,家庭倫理淪喪。這則新聞讓人觸目驚心,同為宗教人士之一,筆者忍不住要為同志(同性 戀者)說幾句公道話。
平心而論,愛滋病毒加速擴散,家庭倫理淪喪,並不必然與同性戀有絕對關聯,異性戀日益加劇的性氾濫,反倒難辭其咎。「亡國滅種」的指控,實在是太過沉 重了!宗教人士即使基於神學信念,對同性戀行為不以為然,是否也可多抱持一點悲天憫人的情懷,不要任情恣意地將同志妖魔化,讓同志在一夕之間,彷若成了人 民公敵。
其次,並非所有的宗教,都將同性戀當作是必須予以遏止、懲罰或改造的罪惡。依佛法觀點,同性戀與異性戀有其共同特質:
一、情欲是生理與心理的綜合反應,生理的訊息固然會擾動心理,但心理的欲念也會導致生理的渴求。
二、情欲是自體愛所延申出來的境界愛,是我愛所拓展出來的我所愛。在諸種欲望之中,情欲繫縛眾生的力量最為猛烈,它能覆障解脫,但並不是罪惡,因此被歸類為「有覆無記」法。
三、中國古諺云:「萬惡婬為首」。原因是:情欲本身雖無罪,卻可能因縱情恣慾或獨佔心態,而導致傷己傷人的罪行。
四、因此,修道者必須戒絕情欲,專修梵行,以獲致心靈的超脫;世俗人雖不必戒絕情欲,卻必須節制情欲(不邪淫),以保障家庭的和諧,配偶與後代的福樂。
五、眾生名為「有情」,因此情欲是大多數眾生的自然反應。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,情與欲可依戒學以節制之,依定學以遠離之,依慧學以超脫之——透過戒律的規 範,可以讓人節制情欲的發展。透過禪定的修習,可以讓身心輕安,自然離欲。透過智慧的觀照,可以將情感轉化,並昇華為疼惜眾生的大慈悲心。
異性戀與同性戀,同樣都是情欲,因此擁有情欲的共同特質——兩者都是動物本能,並沒有神聖與罪惡的分野,也沒有蒙受祝福與承受詛咒的殊遇。兩者的情欲,同 樣構成繫縛身心的猛烈力道;同樣會因縱情恣慾或獨佔心態,而導致傷己傷人的罪行;同樣可予以節制(如忠於配偶)或予以戒絕(如獨身修行);同樣可予以轉化 或予以昇華(如廣慈博愛)。以異性戀的立場來指摘、歧視或質疑同志,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。
也因為佛法對情欲有如上見地,因此在佛教中,同志較未受到宗教性的壓迫與詛咒,也並未被視作需要「矯治」的病患;同志的情感生活,並未受到眾多的注目與討 論。至多是「不習慣」旁觀同志戀人的親蜜動作,但話說回來,吾人又何嘗「習慣」旁觀異性戀人大剌剌的親蜜動作呢?
夫物不得其平則鳴。既然在佛教中,鮮見類似其他宗教對同志不利的神學論述,不曾出現「到底是要接納同志,還是要改變同志(的性傾向)」的兩造辯論,自然也 就不會產生同志們強烈的不平之鳴。大家似乎很有默契地將同志的性取向,劃歸個人生活慣性,禮貌地保持著緘默態度,而不會就著道友或信眾的性傾向,作出主動 的調查或訪談。
然而,難免還是有些負面的聲音,出現在佛教圈裡。此中最常聽到的就是業障論,聲稱同志的性取向,來自惡業的招感。然而我們要問:
一、同志較諸異性戀者,真有較為深重的罪業嗎?是殺、盜、婬、妄的哪一樁,足以與同志產生必然的因果關聯?要知道,同志的身心狀態,大都良好;同志本身, 並不因其性傾向而受生理或心理之苦;只要對他們不施以歧視、壓迫,他們是可以自得其樂的。同志之所以受苦,更多時候並非來自其罪業,而是來自異性戀主流文 化的社會壓力。
二、同樣的荒謬邏輯,出現在對待女性、殘障、病患、災民、奴隸與動物的身上。好像她(他、牠)們屈居弱勢而承受苦迫,是活該報應似的。這種濃厚宿命論氣息 的「像似佛法」,廣泛流傳於佛教界,以紫奪朱。持此論者,不但無心幫助眾生離苦得樂,而且經常對受苦眾生「傷口抹鹽」,讓她(他、牠)們倍增二度傷害。
三、退一步言,即使同志的性取向,真有來自惡業招感的成分,但試問無始生死以來,誰能保證自己沒有惡業?各種不同的惡業,招感不同的苦異熟果。面對眾生的 苦異熟果,佛弟子理應學習佛陀的「護生」精神,悲憫、拔濟、協助其離苦得樂,斷無視其苦為「惡業招感」而予以壓迫與詛咒之理。
四、惡業有種種,歧視、壓迫以惱害眾生,正是惡業之一。準此,同志未必會製造干犯眾生的惡業,反倒是對同志的歧視、壓迫與惱害,肯定就是惡業;社會中如果 存在這種共同偏見,那就是惡法「共業」。因此歧視同志的異性戀者,應該斷除如是惡業,並以「平等對待一切眾生」的清淨共願,來改變歧視同志的惡法共業。
異性戀主流文化對同志所施加的惡業,只要一日不改,那麼,同志將自己的性傾向當作是一種深邃的秘密,就成為無可避免的心理自衛機轉。這或許也導致許多同性 戀情,因於當事人的焦慮感、不安全感,以及欠缺社會性支持,而無法免於悲劇性的結局,乃至造成了部分畸形發展的性泛濫現象。世人面對此諸同志悲情,不但無 法體會「我不殺伯仁,伯仁因我而死」的道理,反倒有意無意地將這些戀情失敗的悲劇與性氾濫的現象,拿來證明同志在品格與生、心理方面,確乎較為卑劣,這當 然更激發了同志的憤懣之情與不平之鳴。這種惡性循環的互動模式,於是攪拌出了更多的惡業與苦迫。
為了改善前述惡業與苦迫循環無已的不良現況,同志運動實有其必要。作為一個「眾生平等論」的服膺者,佛弟子應大力支持同志爭取平等對待的權益,如同支持性別平等、階級平等與物種平等一般,而不祇是保持高度禮貌的緘默而已。
九五、八、二十六 于尊悔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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