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

父打死兒受審 書記官邊記邊流淚

更新日期:2010/11/19 12:48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西安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兒子在學校的表現,竟然一陣拳打腳踢,就這麼把兒子打死了。法院18日開庭審理此案,男子一臉後悔,直說「打兒子是太愛他」。女書記官邊記邊流淚,因為她也有個兒子與男童同名。
《華商報》報導,今年6月11日下午4點左右,西安男子劉世奎在東羊市小學三年級二班開家長會時,因為不滿兒子揚揚(化名)在校的表現,即在教室對他拳打腳踢。傍晚6點多,劉世奎又在工作單位毆打揚揚。當晚11點多,揚揚死亡。
此案18日在西安中院一審開庭審理,檢方請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劉世奎的刑責。揚揚母親提出18萬元(人民幣,下同)賠償訴訟。庭審中,劉世奎對所犯罪行追悔莫及,一再稱「打兒子是太愛他」。
劉世奎的辯護律師表示,此案發生在家庭內部,原因是對孩子的教育問題,其主觀惡意不大,社會危害相對較小。律師說,案發後劉世奎沒有逃離,認罪態度較好,而且他內心也極度自責,希望法院從輕或減輕刑責。
揚揚的母親未在法庭出現,她的姨母代為出庭。姨母指出,揚揚母親無法承受這樣的場面。而揚揚的爺爺、奶奶也同時到庭旁聽。
庭審中,女書記員一邊記錄一邊流淚。她表示,自己也有個和揚揚同名的兒子,她無法理解劉世奎的行為,覺得孩子死的太冤枉、太可憐。
審判長對劉世奎說:「一個9歲的孩子,他能有什麼錯,你口口聲聲說你愛孩子,但你知道什麼是真的愛嗎?你把你自己的心願強加給孩子,正是你這樣自私的行為,導致了揚揚這麼一個優秀的孩子離開了這個世界。這才是你真正該反思的!」
庭審結束後,審判長稱,劉世奎最終不會被判死刑,主要是因他沒有明顯主觀惡意。法院18日未作當庭宣判。「用棍棒對孩子施教,是父母一種無能的表現。」一名參加旁聽的西安大學兒童家暴方面研究的教授說,這些父母往往忽略了究竟是什麼導致孩子犯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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